当前位置:

物电学院2020级本科学生秋季平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长江大学《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结合物电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特成立学院2020级本科生秋季平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2020级学生秋季平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物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文星、杨鑫

副组长:肖循

成员:龚小龙、崔月政、涂琼、张华峰、李松、李继军、姚平

二、指导思想

1.坚持“以生为本”原则,在学院教学资源配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同一学院内转专业一般不受指标限制。平级转专业分两次进行,分别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学初、二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学生可选择任一时间段提出转专业申请,但在读期间只允许平级转一次专业。

2.实行以“学校统筹、学院为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方式。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物电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学生根据实施方案自愿申请。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申请对象、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转专业实施方案、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时间安排及考核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4.本方案时间安排仅适用于2020级第三学期(秋季学期)开学初提出申请的学生。

三、转专业申请对象及条件

1.转专业申请对象:我校2020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入或转出学院:

1)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2)专升本学生、定向委培生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者;

5)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6)体育类转非体育类、艺术类转非艺术类、中职类转非中职类、文科类转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转普通类;

7)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四、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原则

1.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按专业大类确定接收计划,转入的学生参加专业分流,遵守学院制定的专业分流方案规定。

2.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学院负责实施面试工作。综合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

3.学生转专业在同一年级内进行,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只能在同一录取批次内申请转专业。

五、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

六、报名方式

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长江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网址:http://jwc3.yangtzeu.edu.cn/,)。学生报名、审核是否通过、学籍异动等信息均以系统数据和教务处网站公示结果为准。

报名中如遇系统问题,请将问题发送至学籍管理科周老师邮箱602504960@qq.com或拨打学籍管理科电话0716-8060580咨询。

七、面试流程

1、面试流程:由学生自我陈述和面试教师提问两个环节组成。学生自我陈述主要包括: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转专业成功后的发展规划、第一学期学习、生活状况等。重点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面试教师提问在5分钟左右,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报名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八、面试时间和地点(学院另行通知)

学院及时在转专业QQ群(860761269)通知。

九、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确定

总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形成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十、确定转入名单

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天。

十一、几点说明

1.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学习《长江大学2020级人才培养计划》,了解有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规定及课程设置。

2.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得选择自身健康条件受限的专业。

3.学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转专业学生必需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审核毕业资格(注:转专业学生若同类课程学分差异在1个学分(含1个学分)以内的,可以申请不重修;超过一个学分者必须重修,不能转换的必修课可以替换相近专业的公选课)。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1-06-30            
 

 

长江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地址:湖北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 办公室电话:0716-806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