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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结果公示

       

根据长江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开展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经学院各班级贫困认定小组共同认定,各年级辅导员及学院资助专干共同审核,并报学院党委研究确定,现将评定结果在学院群公示(附件1)。


学院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 - 1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6-8060655。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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