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光源与照明专业介绍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

一、基本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工程技术基础、科学研究等多方面综合能力的训练,具有光纤通信技术、激光技术、光电信息获取及处理(激光与光纤通信方向),平板显示及相关技术(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方向),光电材料与光电器件工程工艺(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方向)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宽基础、高素质、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工程科学与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相关领域从事研究、设计、开发及管理等工作。

三、业务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物理学以及本专业所需要的数学、计算机科学、光电子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坚实而宽广的专业基础。

2.受到良好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光电信息方面的实验工作和技术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获得较好的光电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开发方面的实践动手能力训练,能够较熟练地解决工程中的有关问题。

3.了解激光技术、光纤通信技术、光电显示技术、光电材料和光电器件等领域的发展动态,对与本专业方向密切相关的交叉学科的一般知识和高新技术的新发展有所了解,能适应当代科技的不断发展。

4.熟悉国家信息产业政策及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熟悉文献检索和其他获取科技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地创新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译、写能力,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6.有较高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修养、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2.学位课程:电路分析、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量子力学基础、应用光学、电磁场与电磁波、信号与系统A、半导体物理、单片机原理及应用A、激光原理与技术A、光电探测与信号处理A。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C语言课程设计、光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印刷电路板制作、电子技术课程设计与CAD、单片机原理及应用课程设计、光电探测与信号处理课程设计、光电工程实训、光纤通信技术课程设计(或显示器件驱动技术设计或光电子材料与器件的制备及检测)、生产实习、毕业论文。

五、专业特色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厚基础、重实践、亲产业”的从事光纤通信与激光技术或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或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方面的应用型专业人才,适应国家光电产业发展。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70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11.5学分,实践教学30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8学分)28.5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七、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光源与照明专业

一、基本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照明用光源尤其是半导体照明方面的材料、装备、工艺及照明控制工程相关的理论知识与技术,具有半导体照明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检测、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管理等领域的实际工作能力,能够在半导体照明行业、光电子整机企业及相关的太阳能光伏企业胜任光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工程应用和性能测试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人才

三、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较扎实的物理学和高等数学等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

2.掌握光源与照明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的系统分析方法、设计方法和实验技术。

3.获得光源与照明及电气工程相关的产品研发、系统运行、信息处理等工程技能训练,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4.具有独立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书面和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向社会公众传播科学普及知识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能力,具有创新性思维、独立思考及批判思维能力,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科技开发能力。

5.有较高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电气工程、光学工程。

2.学位课程:电路分析、应用光学、电气工程基础、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及应用A、自动控制技术A、半导体物理、光源原理与设计、电气照明技术、半导体照明技术A。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光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印刷电路板制作、单片机原理与应用课程设计、电子技术课程设计与CAD、光源设计、LED封装实训、照明系统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

五、专业特色

本专业通过学科需求与理论研究优势相结合、社会需求与校企合作相结合,培养光源与照明产业发展需要的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71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15.5学分,实践教学31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8学分)24.5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七、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9-06-24            
 

 

长江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地址:湖北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 办公室电话:0716-806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