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资源配置,根据学院实验室岗位实际状况,综合考虑学院未来发展需求,特开展非教师专技岗位改革工作。根据长江大学“三定一聘”(定编、定岗、定责、竞聘上岗)改革方针,现启动学院的非教师专技岗位改革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改革工作小组
组长:凌新华、张华峰
成员:水涛、王宁、龚小龙
秘书:梁军
二、改革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落实学校“三定一聘”改革要求,公开岗位信息,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竞聘流程,优化人员配置,确保全员平等参与;
资源整合:通过岗位竞聘,激活人员潜力,推动资源统筹;
人岗匹配:结合个人意愿与岗位需求,以过往业绩、专业技能及发展规划为核心评价标准,实现双向选择;实现人员能力与岗位需求的精准对接,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动态调整: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评估优化。
三、选岗对象
我院非教师专技岗位在岗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四、岗位名额
根据学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要求,学院决定在现有非教师专技岗位在岗人员中定岗7人,具体岗位职责见《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岗位设置及职责》。
五、工作流程
阶段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第一阶段: 资产清查 |
4月13日前 |
1. 全体实验人员名下资产清查(包括设备、仪器); 2. 形成资产清单并归档。 |
第二阶段: 方案公示 |
4月14-16日 |
1. 公示选岗方案(含岗位设置、职责等); 2. 方案经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
第三阶段: 个人申报 |
4月17日 |
1. 实验人员提交《非教师专技岗位选岗表》(含所选岗位、过往业绩、工作规划); 2. 学院汇总申报材料。 |
第四阶段: 审核确定 |
4月18-23日 |
1.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结合岗位需求与个人能力,确定岗位人选; 2. 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人事备案。 |
第五阶段: 工作交接 |
4月24日-5月15日 |
1. 根据新的岗位完成交接工作,包括:资料与文件的交接、仪器设备交接、安全工作交接。 |
六、特别说明
1.距离退休不满一个聘期,可以不参加此次选岗,在现有岗位上工作至退休。
2.未竞聘上实验中心岗位的人员,学院将安排其它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学院教科研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或校内其它岗位。
3.符合选岗条件的,但是不参与选岗或者不服从选岗后安排的人员,院内待岗,待岗期间取消奖励性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