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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非教师专技岗位改革方案

       

为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资源配置,根据学院实验室岗位实际状况,综合考虑学院未来发展需求,特开展非教师专技岗位改革工作。根据长江大学“三定一聘”(定编、定岗、定责、竞聘上岗)改革方针,现启动学院的非教师专技岗位改革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改革工作小组

组长:凌新华、张华峰

成员:水涛、王宁、龚小龙

秘书:梁军

二、改革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落实学校“三定一聘”改革要求,公开岗位信息,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竞聘流程,优化人员配置,确保全员平等参与;

资源整合:通过岗位竞聘,激活人员潜力,推动资源统筹;

人岗匹配:结合个人意愿与岗位需求,以过往业绩、专业技能及发展规划为核心评价标准,实现双向选择;实现人员能力与岗位需求的精准对接,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动态调整:建立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评估优化。

三、选岗对象

我院非教师专技岗位在岗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四、岗位名额

根据学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要求,学院决定在现有非教师专技岗位在岗人员中定岗7人,具体岗位职责见《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岗位设置及职责》。

五、工作流程

阶段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资产清查

4月13日前

1. 全体实验人员名下资产清查(包括设备、仪器);

2. 形成资产清单并归档。

第二阶段:

方案公示

4月14-16日

1. 公示选岗方案(含岗位设置、职责等);

2. 方案经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

个人申报

4月17日

1. 实验人员提交《非教师专技岗位选岗表》(含所选岗位、过往业绩、工作规划);

2. 学院汇总申报材料。

第四阶段:

审核确定

4月18-23日

1.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结合岗位需求与个人能力,确定岗位人选;

2. 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人事备案。

第五阶段:

工作交接

4月24日-5月15日

1. 根据新的岗位完成交接工作,包括:资料与文件的交接、仪器设备交接、安全工作交接。

六、特别说明

1.距离退休不满一个聘期,可以不参加此次选岗,在现有岗位上工作至退休。

2.未竞聘上实验中心岗位的人员,学院将安排其它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学院教科研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或校内其它岗位。

3.符合选岗条件的,但是不参与选岗或者不服从选岗后安排的人员,院内待岗,待岗期间取消奖励性绩效。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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