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全国的防控疫情进展,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 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长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参考我院往年工作流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般采用分批方式,调剂考生的复试在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录取后进行。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以下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指导思想
以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治招,以“平稳落实改革,严格规范录取”为主线,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政策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地顺利进行。
二、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诚信评判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工作小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学院分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其他领导
成员:学院博导、硕导代表
2. 复试小组
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
成员:学院各学科硕士生导师
秘书:王苗
录像及视频会议:黄春雄
3. 纪检督查组
组长:学院分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学院学工办
四、复试条件
1.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要求的学术型、专业型考生。
2. 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复试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http://psat.yangtzeu.edu.cn/index.htm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五、调剂工作(调剂复试时间及人员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1.考生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
(6)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
2.调剂注意事项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六、复试安排及要求
1. 资格审查
时间:复试前3天
负责人:王苗
说明:1)应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
2)往届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本科/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或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档案里的成绩单,均须加盖公章)、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
3)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
4)对于在2020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并将所有材料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发到指定邮箱,集中审核。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上无电子版的材料拍照或者扫描成电子文件,在复试前三天发送至指定邮箱(1450771732@qq.com),接受审查。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方案采取远程复试,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远程网络复试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面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外语能力测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查(面试)。
1)在线面试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每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在线面试内容
①基础学业水平测试:根据考生提供的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论文目录、详细摘要和主要成果等)、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由复试评委分别按照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进行评分,取平均值,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②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③综合素质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满分100分。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在线笔试时间:2020年5月17日下午14:00-15:00,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参见长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http://gs.yangtzeu.edu.cn/info/1022/3031.htm,或见文后附表);笔试科目成绩即为④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考试为开卷考试,独立完成。
4)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指物理学、光学工程类以外的考生)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每门课的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60分钟;时间另行通知。考试为开卷考试,独立完成。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选平台(该平台的功能和说明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钉钉、腾讯会议等为辅助和备用平台。
6)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参阅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长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适当加分,并计入复试成绩。
8)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采取远程复试,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计算方案
复试成绩=①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0%+④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②外语能力测试×20%+③综合素质考查×20%。复试成绩为复试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案
总成绩=初试成绩(转换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按物理学、光学工程、课程与教学论分别排序。
4.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含①②③④任何一门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1天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录取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在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告知考生,由秘书汇总相关复试信息、复试成绩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于物电学院网站(http://psat.yangtzeu.edu.cn/index.htm);拟录取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北省教育厅,经湖北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九、联系与申诉电话
联系及申诉电话:0716-8062070
申诉邮箱:yangxin@yangtzeu.edu.cn
附表
报考(调剂)专业 |
学位 |
复试科目 |
课程与教学论 |
学硕 |
普通物理及实验与物理学科教学论综合 |
理论物理 |
电动力学 |
原子与分子物理 |
固体物理 |
凝聚态物理 |
固体物理 |
光学 |
电动力学或固体物理或电子技术基础 |
无线电物理 |
电动力学或电子技术基础 |
光学工程 |
电动力学或固体物理或电子技术基础 |
学科教学(物理) |
专硕 |
普通物理及实验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