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链接: http://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121.htm)相关要求,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根据学生的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培养潜质,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遴选工作小组
为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有序进行,我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审查、考核等。
组 长:杨 鑫、杨文星
副组长:肖 循
成 员:张华峰、龚小龙、崔月政、田永红、熊 艳、李 松、李继军
秘 书:涂琼
三、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名额以卓越计划、应届生人数、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等因素综合确定,学校下达我院名额为8名,其中1名为“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本科专业及人数等实际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2022届推免名额如下:
物理学:2人(含“硕师计划”1人);应用物理学:1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人;光源与照明:1人;跨专业机动计划2人(在不能获得本专业推荐的同学中遴选)。
根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名额可在各专业间作适当微调。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2届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除满足基本推荐条件外,普通优秀推免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第(一)(二)(三)款条件方可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不受第(一)(二)款条件限制,但需同时满足以下(三)(四)(五)款条件方可申请。
(一)第一至六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三)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四)在本科阶段获得《长江大学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见附件)第一条中的任何一项重要成果;
(五)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联名推荐。
四、实施方案
1、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11:00。
2、学院对学生学习情况、奖励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评审,并加强对推免生候选人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评审结果按学生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排序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4、根据学院下达的指标数,按照1:1.2(其中20%为候补人员)的比例上报初选名单至教务处。
五、时间节点
1、学生报名:9月11-13日12:00前截止;
2、学院初审:9月13-15日17:00前完成并公示2天;
3、学院终审:9月15号17:00前完成并上报教务处。
六、其他
1、学校通知及相关文件下载:http://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121.htm
2、监督电话:0716-8062070 东校区物电学院办公室(10教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