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以及教务处《关于2021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物电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特成立学院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物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星 杨 鑫
副组长:肖 循
成 员:龚小龙、崔月政、涂 琼、张华峰、李 松、李继军、姚 平
二、指导思想
1. 坚持“以生为本”原则,在学院教学资源配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同一学院内转专业一般不受指标限制。平级转专业分两次进行,分别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学初、二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学生可选择任一时间段提出转专业申请,但在读期间只允许平级转一次专业。
2. 实行以“学校统筹、学院为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方式。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物电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学生根据实施方案自愿申请。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申请对象、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转专业实施方案、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时间安排及考核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4.本方案时间安排仅适用于2021级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学初提出申请的学生。
三、转专业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转专业申请对象:
我校2021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大一上学期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办理缓考的学生,可参加转专业报名及考核,缓考科目经补考后,对有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 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2. 专升本学生、定向委培生;
3.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4. 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者;
5. 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6. 体育类转非体育类、艺术类转非艺术类、中职类转非中职类、文科类转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转普通类;
7. 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3+3”模式省份:浙江、山东、上海、北京、海南、天津,“3+1+2”模式省份:辽宁、重庆、河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的考生,不满足转入专业选科要求的(选科要求见附件1);
8. 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四、报名方式
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陆长江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网址:http://jwc3.yangtzeu.edu.cn/,报名操作流程见学校通知)。学生报名、审核是否通过、学籍异动等信息均以系统数据和教务处网站公示结果为准。
报名中如遇系统问题,请将问题发送至学籍管理科周老师邮箱602504960@qq.com或拨打学籍管理科电话0716-8060580咨询。
五、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原则
1.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按专业大类确定接收计划,转入的学生参加专业分流,遵守学院制定的专业分流方案规定。
2.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学院负责实施面试工作。综合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
3.学生转专业在同一年级内进行,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只能在同一录取批次内申请转专业。
六、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
专业 |
高考未改革省份 |
3+1+2模式选科要求 |
3+3模式选科要求 |
招生类型 |
计划接收跨院转专业人数 |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
首选科目 |
再选科目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普本 |
22 |
是 |
物理学类(物理学(师范类)、应用物理学,含荆楚卓越教师协同育人计划) |
理工 |
物理 |
不限 |
物理 |
普本 |
16 |
是 |
七、面试流程
1、面试流程:由学生自我陈述和面试教师提问两个环节组成。学生自我陈述主要包括: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转专业成功后的发展规划、第一学期学习、生活状况等。重点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面试教师提问在5分钟左右,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报名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八、面试时间和地点(学院另行通知)
学院及时在转专业QQ群(群号:860761269)通知。
九、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确定
总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形成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十、确定转入名单
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天。
十一、几点说明
1.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学习《长江大学2021级人才培养计划》,了解有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规定及课程设置。
2.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4),不得选择自身健康条件受限的专业。
3.学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转专业学生必需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审核毕业资格(注:转专业学生若同类课程学分差异在1个学分(含1个学分)以内的,可以申请不重修;超过一个学分者必须重修,不能转换的必修课可以替换相近专业的公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