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712.htm)相关要求,现将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工作小组
为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有序进行,我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审查、考核等。
组 长:杨 鑫、杨文星
副组长:肖 循
成 员:张华峰、龚小龙、崔月政、田永红、熊 艳、李 松、李继军
秘 书:涂 琼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3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荐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三、排名要求
学院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低排序。专业排名工作要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原则上不得按照专业行政班、专业方向进行排名。
“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计划单列,原则上推荐专业与去年保持一致,应单独进行排名;“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分学院分专业进行公示即可。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11:00。对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补报,申请推免公示名单学生还不能确定是学校的推免生,理解与区分好之间差别。
2.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3.各学院(部)将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名单在学院(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推免名额下达后,根据名额依序向学校推荐。
五、时间节点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老师 |
1 |
8月27-28日 |
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和通知 |
涂琼 |
2 |
8月29日-9月1上午11:00 |
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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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琼 |
3 |
9月2-7日 |
对申请推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奖励加分审查;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 |
推免领导小组成员 |
4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根据教务处分配名额,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第二轮公示。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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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琼 |
六、其他
1、学校通知及相关文件下载https://jwc.yangtzeu.edu.cn/info/1083/8712.htm
2、监督电话:0716-8062070 东校区物电学院办公室(10教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