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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

       

根据长江大学《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以及长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物电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特成立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物电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华峰 凌新华

副组长:龚小龙

员: 郁春潮、黄

帅、

二、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原则

1.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按专业大类确定接收计划,转入的学生参加专业分流,遵守学院制定的专业分流方案规定。

2.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学院负责实施面试工作。综合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

三、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

专业

高考未改革省份

3+1+2模式选科要求

3+3模式选科要求

招生类型

计划接收跨院转专业人数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工

物理

不限

物理

普本

20

物理学(师范,含荆楚卓越教师协同育人计划)

理工

物理

不限

物理

普本

16

量子信息科学

理工

物理

不限

物理

普本

6

四、面试流程

1.面试流程:由学生自我陈述和面试教师提问两个环节组成。学生自我陈述主要包括: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转专业成功后的发展规划、第一学期学习、生活状况等。重点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面试教师提问在5分钟左右,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学院另行通知)

学院及时在转专业QQ群(群号:671369995)通知。

六、成绩汇总与上报或者确定拟接收名单

总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本科生院

七、几点说明

1.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学习《长江大学2023级人才培养计划》,了解有关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规定及课程设置。

2.参加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见学校通知附件3),不得选择自身健康条件受限的专业。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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