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遴选工作,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下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张华峰、凌新华
成员:龚小龙、水 涛、王 宁、裴启明、朱 帅
熊 艳
纪检:王 宁
秘书:徐 东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熊 艳
成员:裴启明、刘统华、程书博、郁春潮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二、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5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推荐流程
1.8月29日上午11: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和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10号楼303室,逾期不再补报,请提交材料的学生加入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743143142。
2.8月31日前,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现场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9月2日-3日,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公示2天。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报送本科生院。
5.9月4日-6日,学院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五、相关说明
1.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按照工作时间及要求按时保质做好各项工作,对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予补报。
2.根据教育部最新工作要求,原则上使用学生必修课的首次成绩作为遴选推荐人选的学业成绩。
3.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4.排名要求。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排名推荐)。“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计划单列,单独进行排名。
5.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成绩绩点为准。
6.2025届硕师计划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该专业须取得初、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物理学等师范方向。相同条件下,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获得“硕师计划”推免研究生,须服从荆州市和学校相关安排。
7.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六、咨询、反馈与监督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向学院咨询。
咨询电话:0716-8062070,邮箱:344217186@qq.com,
地址:东校区10教303室。
监督电话:0716-8060655,邮箱:412583664@qq.com,
地址:东校区10教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