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2025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院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华峰、凌新华
副组长:裴启明
成员:龚小龙、水涛、王宁、黄海、郁春潮、李松
2.为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我院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张华峰
成员:学院各学科硕士生导师
录像:黄春雄
3.为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纪检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工作。
研究生招生纪检督查小组
组长:凌新华
成员:王宁、张兵
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执行回避制度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遴选5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执行回避制度。
5.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做好复试录取全过程资料存档,留存时间至少1年。
三、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收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备注 |
070200 |
物理学 |
全日制 |
学硕 |
080300 |
光学工程 |
全日制 |
学硕 |
085400 |
电子信息 |
全日制 |
专硕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全日制 |
学硕 |
045105 |
学科教学(物理) |
全日制 |
专硕(仅接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 |
五、复试安排
1.报名和复试时间
报考时间:2024年9月28日9:00-10月18日24:00
(1)本校获得推免资格、报考我院的学生,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
(2)不在校的本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由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可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
(3)外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报考我院,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3.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4.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 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的时间依各个学科(专业)具体情况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7.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0%+外语能力测试×20%+综合素质考查×2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招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8.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要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裴启明老师,咨询电话:18986661738,联系邮箱:59671978@qq.com,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10教412室。
监督电话:0716-8060642,联系人:张兵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