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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电学院五四评优结果的公示

       

按照长大团函〔2026〕6号文件,以及物电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同学们自行申报,学院评议小组评定,现对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4月3日——4月5日

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周老师,办公电话:0716806021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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